四川交通運輸職業(yè)學校圍墻維修工程項目采購公示
根據我校采購管理辦法規(guī)定和學校實際使用需求,需采用校內比選方式確定四川交通運輸職業(yè)學校四川交通運輸職業(yè)學校圍墻維修工程施工單位一家,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述
我校溫江校區(qū)北區(qū),6單元學生宿舍靠近江南房子一側約60米長圍墻因使用年限較長,圍墻嚴重移位變形,有倒塌危險。為消除安全隱患,我校擬對其進行維修改造,控制價為84000元,該項目主要包括內容:
1、磚砌體拆除;
2、人工挖一般土方;
3、墊層;
4、現(xiàn)澆構件鋼筋;
5、混凝土圈梁;
6、實心磚墻。
二、項目要求
1、工期要求:
1.1項目入場時間:2021年9月29日,項目竣工時間:2021年10月7日;
1.2特別要求:投標單位應充分考慮學校工作特點和疫情對施工工期的影響,若2021年10月7日前,供應商未按期完工(工程完工指衛(wèi)生及周邊環(huán)境清理完畢,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均已實施完畢),則視為乙方違約,采購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金額款的70%,審計完成后支付到審定金額100%。
3、履約保證金:成交金額的3%,簽訂合同前支付到采購人處,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自動轉為質保金,待質保期12個月滿后,項目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退還。
4、售后服務:
4.1本項目質保期12個月。
4.2在質保期內,自接到用戶報修時起,1個小時內響應,8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并在12小時內解決問題;以上服務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簽訂合同時落實維護人員隊伍及人員名單和手機聯(lián)系方式給采購人,如有人員變動的第一時間主動向采購人提交人員名單和聯(lián)系方式。
4.3項目資料的要求:驗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給予采購人備案,若有圖紙資料還須提供紙質及電子版。
5.其他要求:
5.1 質量要求:按采購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相關要求進行施工,達到或超過國家規(guī)范和相關質量要求。
5.2 報價要求:包括人工費、人工轉運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yè)管理費、利潤、規(guī)費和稅金、水電接入點費、建渣清運費、驗收費等各項完成本項目可預見或應預見的所有費用。
5.3安全責任:工程在運輸、安裝、調試等整個工程活動期間,在工程實施地點范圍內,所有安全責任均由供應商負責。
5.4建渣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不得滯留在施工現(xiàn)場及校園內,應隨產生隨清運出學校,應棄置在環(huán)境衛(wèi)生保護有關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其費用已含在供應商投標總價中。
5.5、供應商應綜合考慮非正常因素(包括夜間施工和二次搬運等)尤其是疫情防護費用、夜間加班的人工費用,由此所產生的各項費用,應在投標報價時綜合考慮,采購人不予額外支付。
5.6本項目約定因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施工質量不合格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乙方負責更換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按期整改不到位,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供應商無任何條件拆除腳手架及圍擋,工程前期已完成部分,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且甲方可追究乙方違約金(合同金額5%),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7項目其他約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文明施工標準達不到國家相關標準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由乙方承擔所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2)因施工涉及兩家單位交界圍墻,投標人入場前必須先協(xié)調江南房子物業(yè),并按照市政施工要求進行打圍,其打圍費用各投標單位考慮在措施費及清單中,招標人不予另計。
現(xiàn)將該項目在兩校區(qū)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如有建議,請于2021年9月23日前向后勤基建科反映,聯(lián)系人:陳老師,電話:028-68853656
四川交通運輸職業(yè)學校
2021年9月18日